劉華特別介紹了福島核事故以后中國核安全監管的一系列舉措,“福島核事故后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國務院決定對全國核設施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會同國家能源局、中國地震局組織各方面專家歷時九個多月,對中國大陸41臺運行和在建機組,以及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進行全面綜合檢查。檢查結果認為,中國發生類似福島核事故的可能性極小,中國運行和在建機組滿足核安全法規要求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安全標準要求,具備對設計基準事故的預防能力,具備一定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能力,安全可控,安全是有保障的。”
此外,為規范核電廠的改進行動,國家核安全局還組織編制了福島核事故后核電廠改進行動的通用技術要求,對核電廠防洪能力、應急補水設置、移動電源設置、乏燃料水池監測等八項共性問題提出改進項目和技術要求,統一協調了各核電廠所采取的安全改進行動。
劉華介紹說,目前中國大陸共有運行和在建機組46臺,其中在建核電機組29臺,在建核電機組數量位居世界第一。同時,根據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20年,中國大陸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核電將達到3000萬千瓦。今后,每年新開工核電機組將保持在4到6臺,核電事業將進入體系化、規模化的發展階段。
國家環保部核安全總工程師、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 劉華在第二十一屆國際核工程大會上發表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