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股東:
您好!為推進公司新三板掛牌工作,現需對全體股東進行初始股份登記。根據《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相關規定,擬掛牌公司應在初始登記時如實申報原始股成本原值,若擬掛牌公司不申報,股東轉讓股票時以實際轉讓收入的15%作為其轉讓原始股的成本原值,在完成股份初始登記后,將不再受理原始股成本原值的申報。即股票原值的準確確認將直接影響未來股權轉讓時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請您確認是否申報股票取得成本:□是 □否(如選此項,轉讓股票時以實際轉讓收入的15%作為其轉讓原始股的成本原值)
如選擇申報股票取得成本,請提供以下信息:
出資憑證: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轉賬記錄、證券公司出具的成交交割單、交易所系統導出的電子交易記錄、驗資報告等能證明取得股票時實際支付與售出金額的文件。
請于2025年3月26日前反饋公司,聯系人:關敏佩,電話:15925949881,郵箱:mp.guan@hw-mail.cn,感謝您對掛牌工作的支持!
如股東未能在前述期限內向公司申報股票取得成本,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費用和風險均由該股東承擔。
浙江宏偉供應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