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法規體系
發布時間:2012-09-26 0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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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行三級管理核應急體制,即國家、核電站所在省級地方政府和核電廠,而承擔核電站周邊主要應急工作的縣級地方政府卻不在條例規定之內。一旦發生事故,當地政府無法在第一時間內得到相關信息處理情況,可能會因延誤時間而帶來失控。根據日本核應急情況,核應急響應一般在30公里半徑內。因此應突出核電廠所在地方政府在應急體系中的法律地位和經費保障功能,核電廠附近公眾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在法規、政策、措施中也應有明確具體的實施措施。